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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 | 曾贤刚:生态扶贫: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发布时间:2020-09-29

生态扶贫是指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下,将精准扶贫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实现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一种绿色扶贫理念和方式。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绿色发展,在贫困地区探索出一条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的新路。

生态扶贫的有效路径

从本质上来说,生态扶贫是将生态文明理念嵌入反贫困事业,通过理念、技术、产业和组织的集成革新实现贫困地区人口脱贫致富的过程。在实践中,针对生态扶贫目标,探索出如下几种有效路径。

生态工程扶贫。生态工程扶贫是政府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风沙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建设等大规模、长周期的生态环境改善项目进行投资,以实现贫困地区生态良好、生产改善、人口安居的生态扶贫方式,是目前贫困地区涉及范围最广、实施力度最大的生态项目。如我国实施的三北防护林工程、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等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生态产业扶贫。生态产业扶贫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方式重新整合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将传统高消耗、低效率产业转化为以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的生态产业,以此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生态扶贫方式,包括生物资源开发产业、生态农业及其加工产业、生态旅游、光伏产业等。生态产业扶贫是实现贫困地区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有效途径,是在充分满足当地人自用性实物资源的基础上实施的产业化、规模化开发,是生态扶贫的较高形态,可以尽快从根本上帮助贫困人口摆脱贫困,促进生态与扶贫的良性互动。

生态搬迁扶贫。生态搬迁扶贫是为了防止贫困地区生态的持续恶化,减缓因生态承载力不足而造成的贫困,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以及不破坏原有土地的基础上,将自然资本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居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集中搬迁到安置点,并为他们提供经济适用房、就业机会等生活和发展条件的生态扶贫方式。生态搬迁扶贫作为“生态环境驱动型移民”,一是可以减轻人类对原本脆弱的生态环境的继续破坏,使生态系统得以恢复和重建;二是可以通过异地开发,逐步改善贫困人口的生存状态;三是减小自然保护区的人口压力,使自然景观、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生态劳务与就业扶贫。生态劳务与就业扶贫的特点是结合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公益林补偿、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及生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挖掘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就业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到生态工程建设中或就地转成护林员、管护员等生态保护人员,为生态保护区的农牧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引导贫困农牧民向生态工人转变,提高贫困户收入水平。

生态补偿扶贫。生态补偿扶贫是一种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为目的,通过资金补偿、物质补偿、政策补偿等手段以鼓励贫困人口参与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的绿色扶贫方式。建立公平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对农户保护生态成本的合理补偿,也是贫困人口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保障。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涉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领域,是一项多要素、多主体、多途径的系统工程。

生态扶贫的经验探索

在生态扶贫中,我们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顶层设计,通过政策优惠、完善公共服务等多种途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生态扶贫之中,积累了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的宝贵经验。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扶贫工作中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就是要把扶贫项目的实施同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脱贫;建立有效的绿色转化机制,因地制宜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可持续减贫和绿色发展的共赢。同时,用好贫困地区“绿水青山”资源,根据当地特点发展绿色产业,打造贫困地区绿色品牌,为贫困地区稳定脱贫及后续可持续发展夯实内力。只有将资源变为资本,通过资本创造出财富,才是减贫富民的根本之路。

精准识别生态贫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确保生态扶贫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确定生态扶贫的范围,明确生态扶贫的对象及其致贫原因、应采取的帮扶措施。通过精准识别,做到政策资源的有效对接,逐步实现生态扶贫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切实做到对扶贫资源精确配置,对扶贫对象精准扶持。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贫困工作开展状况和成果调整贫困识别机制。

建立多元化的生态扶贫资金投入。生态扶贫资金保障机制是由国家财政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组合机制。持续加大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及贫困区重要生态产品供给的投入保障,通过推动贫困区实施生态综合补偿,解决生态贫困问题。创新绿色金融为生态扶贫广辟资金渠道,将金融政策融入区域生态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绿色金融与相关扶持政策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拓宽社会资本来源渠道,缓解政府财政资金压力,有效分散风险,提高资源优化配置及项目运作效率,保障各方利益。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提升贫困地区造血功能,使生态产业资金为生态扶贫提供重要保障。

建立有效的生态扶贫保障制度。生态扶贫能否成功,制度是关键。一是建立完善的监督监管机制。包括落实生态脱贫攻坚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脱贫责任;制定和完善有关生态扶贫干部考核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生态扶贫资金审批、拨付、使用流程。二是建立完善协调服务机制。生态扶贫往往跨行业、跨产业、跨地区运作,涉及农业、林业、扶贫、环保等多部门,生态扶贫重点地区要加强协调。三是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既要通过生态扶贫解决目前的贫困问题,也要防止脱贫后的返贫问题,立足长远建立制度,保持生态扶贫各项措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作者曾贤刚,系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原文刊发于光明日报2020年09月29日07版。


原文链接:

[光明日报]生态扶贫: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